当地时间2019年10月1日,美国地方法院判决裁定:哈佛大学在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歧视亚裔美国申请人。法官Allison D. Burroughs在周二的判决中说,哈佛大学录取程序“并不完美,但符合宪法规定”。她说, “没有证据表明种族歧视”,也没有证据表明招生过程“亚裔美国人收到身份的负面影响”。
这起官司在美国社会以至世界其它国家皆引起高度关注和广泛导论,因为它关系到平权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诉讼对大学校园平权行动构成重大挑战。
平权法案,又名平权行动。最初设立的意图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法律要求的平等机会。这些措施是为了防止在“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出身”上对雇员或就业申请人的歧视。
平权法案的推行,美国教育领域的形式有像另一个发向发展的极端。有些学校,尤其是竞争激烈的大学,少数族裔在申请上有明显的优势。有研究显示,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中,亚裔录取者的SAT成绩需要比白人,西裔,非裔的成绩分别高出50,235和280分。哈佛大学的录取中,亚裔需要比白人,西裔和非裔分别高出140,270和450分。
在2018年提起诉讼时,诉讼书内指出,哈佛内部就曾分析过关于亚裔申请人在招生过程中是如何被区别对待的。如果只考虑成绩,亚裔将占到入学人数的43%,考虑到课外活动与其它时,比例应占到26%,然而当时美籍亚裔录取的学生仅占19%。
哈佛大学虽然赢了官司,但谁才是这之中真正的赢家?
亚裔怎样才能在申请中脱颖而出?听诺曼博士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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